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提升政治能力培训班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9号)《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辅导员提升政治能力培训班的通知》(教思政函〔2023〕487 号),现就组织参加全国高校辅导员提升政治能力培训班学习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各学院(部)党委或党总支副书记、本科生专职辅导员、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教师兼职辅导员及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相关工作人员。
二、学习安排
(一)2023年7月10日通过大数据赋能平台集中收看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开班报告,地点在东区思政平台。
(二)2023年7月17日—21日通过大数据赋能平台集中收看授课报告,并在校内同步组织开展分组研讨,具体见附件1。
(三)2023年7月28日前,全校参训专职辅导员、教师兼职辅导员撰写个人培训心得体会。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集中培训思想发动。收看开班报告后,各学院(部)辅导员结合开班报告,学习领会工作要求,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深入系统学、专心致志学,确保集中培训取得实效。
(二)做好集中培训学员管理和分组讨论。培训由党委学工部负责组织并全程督查管理。讨论组以学院(部)为单位,各学院(部)副书记为召集人,负责主持每次分组讨论;讨论期间,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将进行抽查。
(三)做好集中培训总结工作。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各学院(部)需提交本单位参训总结报告及参训辅导员个人培训心得体会材料;材料格式均参照学校行文规范排版,单位总结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个人培训心得体会不少于1000字。本科生专职辅导员和教师兼职辅导员心得体会连同本单位参训总结报告发送至党委学工部邮箱hnsfdxxsc@126.com,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和教师兼职辅导员心得体会发至党委研工部邮箱hsdygb2020@126.com。
(四)强化集中培训纪律要求。本次培训规模大、组织任务重、工作要求高,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辅导员参训,不能参训的辅导员要严格执行请假审批程序,连同参训辅导员名单回执(附件2)由所在单位副书记签字后,相应报送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
联系人:党委学工部 刘 松 3328878
党委研工部 冯 森 3329236
党委学工部
党委研工部
2023年7月7日